防洪评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非防洪项目,如穿河跨河桥梁管线、在易发生洪涝灾害的山区建筑物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要求,应就洪水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和建设项目对防洪可能产生的影响做出分析评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应编制防洪评价报告。
部分业绩案例
★ 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二期)怀柔地质灾害监测站项目
★ 昌平区京银路德胜口桥大修工程
★ 昌平线二期十三陵车辆段新址工程
★ 怀柔燃气管线穿河管线工程
★ 怀柔新城南华大街及东延道路改扩建工程跨小泉河桥梁工程
★ 密云县太师屯镇龙潭沟村民搬迁工程
★ 平谷金海湖景区整体升级改造工程—景区道路(平蓟路三泉寺段)工程
★ 门头沟区潭柘寺镇二号街区路网潭柘寺镇五街(二期)、鲁家滩一路(一期)、鲁家滩三路道路工程防洪评价
★ 门头沟泰安路(三石路~右堤路)电力管线工程防洪评价
★ 通州区漷马路道路防洪评价